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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-【人事法規訊息】有關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,其「先行共同生活」之證明文件補充規範一案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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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3月22日部銓四字第1115431658號函辦理。



相關檔案

1110322規定申請留職停薪,其「先行共同生活」之證明函.pdf


發布時間: 2022-03-30 14:02:31
發布單位: 文林國中人事室


地址:苗栗縣銅鑼鄉朝陽村文化街12號 電話:(037)981018 傳真:(037)982954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4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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