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務處-"打擊黃牛 勿觸法網" 法律宣導
一.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2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30042652號函辦理。
二.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自112年6月2日施行迄今,查有部分學生加價轉售票券,或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,違反文創法規定而受罰。
三.為避免青年學子因不瞭解旨揭相關規定,誤觸法網,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、販售票券不能加價、不得以不正方式(例如使用外掛程式)購買藝文表演票券,以免觸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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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黃牛宣導文宣圖檔
發布時間: |
2024-04-25 13:29:03 |
發布單位: |
文林國中學務處 |